通辽公积金
通辽住房公积金机构提取条件
1、购买商品住宅房、经济适用房的;
2、购买拆迁安置房的;
3、购买二手房的;
4、建造、翻建住房的;
5、职工清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;
6、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%的;
2、购买拆迁安置房的;
3、购买二手房的;
4、建造、翻建住房的;
5、职工清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;
6、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%的;
7、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*低生活保障范围需支付房租的。
提取材料
1、购买商品住宅房、经济适用房的,提供经房屋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不低于20%购房款发票。
2、购买拆迁安置房的,提供经房屋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住房拆迁安置合同(协议),不低于20%购房款发票。
3、购买二手房的,提供所购房屋过户后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完税发票;购房时间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。
4、建造、翻建住房的,提供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规划部门建房、翻建批准文件、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建房、翻建证明材料。
5、职工清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,提供清还贷款本息凭证。
6、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%的,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、当年房租发票、家庭收入证明;
7、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*低生活保障范围需支付房租的,提供《城镇居民*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》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《低保家庭在保情况确认表》、户口簿、《房屋租赁合同》、当年全部租金发票。